7月25日,由吉林省法学会、吉林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、民主与法制社、吉林日报社联合主办,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承办的“法治框架下的新型政商关系“研讨会在吉林省政协召开。此次会议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、副会长张苏军出席并讲话,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出席并致辞,省政协党组副书记、副主席王尔智主持并作总结讲话。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授熊文钊,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邴正做大会主旨发言。通化市委常委、纪委书记张茗朝,长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胡金刚,吉林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李大法,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徐卫东教授,吉林省河南商会会长、长春鼎庆集团董事长李万升,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律师吴巍等也在会上作了发言,围绕如何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立以“亲”、“清”为遵循的新型政商关系的主题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见解。
我校法学院张秋华教授作为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的会长,带领企业法治研究会的会员及法学院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会议。为了筹办此次会议,在吉林省法学会的指导下,张秋华教授组织研究会的一些专家、学者、法学院的教师和研究生作了充分、扎实的准备工作,先后召开多次由不同人员参加的筹备会议,确定参会人员、主旨发言人选、组织学者、企业家等相关人员撰写论文,为会议的成功举办打下了良好基础。
吉林日报、吉林电视台、长春电视台、法制日报、香港大公报等新闻媒体对大会做了报道。通过此次会议的交流与学习,我们认识到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,法治化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政商关系的成熟程度,在法治框架下研究建立新型政商关系,具有重要意义。我们应放眼全国,立足吉林,进一步加强课题研究,进一步坚持主动作为,进一步搭建沟通平台,为吉林新一轮振兴提供更好的法治服务。(审核人 王丽萍)